歷經數日暴雨摧殘的夏日午後
台北街頭似乎顯得有點冷清
還差一刻四點整
我們已經出現在文房Chapter的大門口了
趁著上一梯次的讀者尚未結束的空檔
先在外面庭院逛逛
初次來到貴寶地
熟悉環境拍照留念一定是需要的啦
寫著文房兩個字的屋簷下就是入口的所在
也是待會兒要報到的地方
入口處的左邊則是Aqua Bar
當你看書看得快睡著的時候...
不是啦~~~
我是說
當你閱讀到一個段落的時候
可以到Aqua Bar喝杯飲料享用點心
讓你的靈魂之窗休息一下啦
沿著木棧道往右邊走
就可以到達文房的後方
經過了這幾天大雨的洗禮
樹木的葉子顯得更加地翠綠
斗大的雨滴打在屋頂的黑瓦上
稀哩嘩啦地響個不停
雨水順著屋簷滑落到木地板上
交織出一首獨一無二的雨中的旋律
玄關報到處
一踏進玄關
就聞到非常濃郁的檜木香
將鞋子擺放在鞋櫃內
鞋櫃上的籃子裡面有提供襪子
是滴
踏上文房的木地板規定要穿襪子囉
所以如果不想借用襪子內
最好就是自己自備啦
工作人員一一核對過預約者的姓名之後
隨即發給每位讀者一張小卡片
一個小時後
憑著這張小卡片到Aqua Bar領取享用
待讀者全部到齊之後
工作人員帶領著大家
開始導覽文房內的各個角落
導覽期間禁止拍照
導覽完畢之後隨便你拍
拍照時只要不影響其他讀者都OK啦
So
接下來就由我帶領著大家
透過手機的鏡頭瀏覽文房的一景一物
展示間
這裡會不定期辦理各種展覽
目前展示的是復刻印藝
文房內的建材主要以檜木為主
所以一進門就會聞到專屬於檜木的香氣
而這主要的香氣來源就是屋頂上的檜木
別看這幾張沙發椅破破爛爛滴
這些可都是有點年紀的骨董喔
它們不僅可看可摸
還可以坐內
坐起來還很舒服呦
在文房內
只要有椅子的地方都可以坐下來閱讀
如果你的記憶力還不錯的話
從哪裡拿下來的書就放回哪裡去
萬一
你的記憶力和我一樣差勁的話內
那就把書放進籃子裡面
工作人員會幫忙把書歸回原位滴
就算沒有椅子
只要有桌子的地方
也可以席地而坐啦
只要你覺得哪裡舒適就往哪裡坐吧
你們看
我們的文青美少女是不是很怡然自得啊
來到文房就是要放鬆囉
書櫃上的塗鴉超級卡哇伊內
化妝室
洗手檯的擺設太可愛了
所以也忍不住拍了幾張照片啦
全部拍過一輪之後
竟然花了20分鐘
短短兩小時的閱讀時間已經去了將近1/4
隨意挑了2本書
選了個幽靜的角落
開始進入催眠狀態~~~
啊...說錯了...
是閱讀狀態啦
其實說真的
下雨天本來就是睡覺天
加上處在這麼舒適又寧靜的日式建築內
四周安靜得連根針掉在地板上都聽得見
讓人不打瞌睡都很難耶
所幸就在周公即將招喚之際
友人告知點心時間到啦
拿著小卡片到Aqua Bar認領點心
有三種飲品可供選擇
熱茶、氣泡水和咖啡任君挑選
咖啡+小林煎餅
今天使用的咖啡豆是阿里山產的低焙咖啡豆
一磅要價$3000
所以今天真的是賺到了耶
熱茶則是坪林產的得獎茶葉
正確品名我忘記了
點心的部分也是會不定期更換囉
喝完了咖啡吃完了煎餅
繼續栽進書香世界裡面啦
感覺才過了一會兒工夫
工作人員就宣佈時間到囉
把書本歸位
拿起自己的隨身包包
依依不捨地告別文房
下次有機會再來囉
不過呢
下次最快也要兩個月以後了
因為每兩個月只能預約一次
每個梯次2個小時
只有12個名額
所以
想來品味靜謐獨白的人請提早預約
預約前請詳讀本文底下的文房讀者條款
文房Chapter
地 址 :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7巷1號(近捷運忠孝新生站5號出口)
開放時間 : 週二 ~ 週日, 10:00 ~ 18:00 (週一公休)
電 話 : 02-2341-9662
文房讀者條款:
1. 想報名入館的讀者,只要年滿十五歲以上,歡迎至文房官網預約日期和時段。(要入館的讀者每個人都需要預約)
2. 每日入館人數最多四十八位,分四個梯次,每梯次以十二人為上限。以下為開放時段:
第一梯次:10:00-11:50
第二梯次:12:00-13:50
第三梯次:14:00-15:50
第四梯次:16:00-17:50
3. 因名額有限,為維護其他讀者享用文房的權益,優先入選第一次到文房使用的讀者。
4.入館前,文房需檢查預約者之身份證明文件,若與填寫之內容不符,本館有權取消其預約。
5.本單位保有讀者閱讀時間調度之權力,若有異動,將事前告知預約之讀者,以安排其他閱讀時間。
6. 因地板材質脆弱,為維護品質,讀者入館前,請著襪子。
7. 文房採開架式管理,書本均可自由取閱,閱畢置於指定位置。本館僅供館內閱覽書籍與雜誌。
8. 本館提供每位讀者一份餐點;用餐期間請至用餐區。
9. 入館時,請將隨身物品寄放於置物櫃。
禁制條款:
1. 為維護館內閱覽環境品質,讀者不得自行攜帶外食及飲料入館,並嚴禁喧嘩、抽菸、酗酒滋事及影響其他讀者權益之行為;
行動電話等通訊設備應調整成振動或靜音。
2. 讀者應妥善使用本館館藏及相關設備,不得有污損、破壞及偷竊等;如有遺失、塗寫或毀損等,應購於原書或照市價加倍賠償;
竊取者,除了依法報警察機關處理,也按下列方式責罰:
(一)依竊取之圖書或雜誌價格十倍賠償。
(二)在學者公告姓名並通知其家長或學校,若服務於公私機構者通知該服務單位。
3. 如有拍攝需求,應向本館提出申請。
4. 違反規定經規勸不遵守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並停止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依法報警察機關處理之。
5. 患法定傳染病之讀者,依傳染病防制法不得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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