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起,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不再需要短期停留簽證(TRV)就能入境加拿大。

什麼人適用免簽證待遇?

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護照的民眾(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只要不是前往加拿大工作(詳見下文),都可享有入境加拿大最長 6 個月的免簽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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